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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期间也需按规定缴纳社保
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、减免。
按照实际工资水平核定社保缴费基数
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;用人单位新增职工按本人起薪当月工资核定。少缴漏缴均属于违法行为。
签合同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
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: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。
(文章素材源于“宁波本地宝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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