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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660个医院制剂,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
发布时间:[2021/1/8 16:11:00] 浏览次数896

医保涨知识

【全民保小课堂】

2020.1.8







近日,省医疗保障局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
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按照设区市推荐、专家遴选、动态调整的原则,科学确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医院制剂目录;坚持中西医并重,结合基金负担能力,合理确定保障水平。



经地市推荐、专家遴选,最终660个医院制剂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医院制剂目录,其中西药398个、中药262个↓↓



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,仅限于本院使用或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使用,按乙类药品管理,中药制剂不设个人自理比例,西药制剂个人自理比例由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确定。

医院制剂名称、剂型、包装等发生变更的,由所在地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审核后,报省级医疗保障部门。

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医院制剂原材料成本、辅料及包装材料成本、定额生产费用(含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水电、燃料动力、人员工资、设备折旧费等)、管理费等制定医院制剂支付标准,并按成本变化等情况定期调整。





以下情形的医院制剂调出基金支付范围:


有质量问题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;


被药品监管部门注销、撤销批准文号或取消备案号的;


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。





全民保


劳动关系挂靠/工资代发/
全国社保公积金代缴/
单缴工伤险/雇主责任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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